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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河西農副產品市場管理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市場管理和服務工作,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發展,確保全市的穩定供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太原河西農副產品市場是國家發改委的重點技改企業,國家農業部定點市場、商務部雙百市場工程,全國同行業五十強市場,是省、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太原市“菜籃子”工程,隸屬于太原市河西農產品有限公司。
第三條 市場位于太原市晉祠路二段126號,占地613畝,主要經營蔬菜、水果和糧油調味品等農產品,常年面向社會招商。
第四條 市場設有辦公室、財務部、綜合業務部、質量安全檢測部、信息中心、保安部、物業管理部、清潔隊等服務和管理機構,為經營者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務。
第五條 市場的交易和管理必須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安全”的原則。
第二章 市場的管理和服務
第六條 市場主要承擔管理和服務工作,為經營者和消費者創造良好的經營和購物環境。主要職責是:
(一) 建立、健全市場內部管理機構和制度;
(二) 負責市場場地、內部設施建設、維修和其他經營條件的改善,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必要的設施及相關服務;
(三) 負責核驗入場經營者的有關證、照;
(四) 為消費者免費提供用于復檢的合格計量器具,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指導下,建立12315投訴點,處理消費者投訴;
(五) 建立行業自律組織,不斷改善經營作風,提高服務質量;
(六) 引導經營者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
(七) 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八) 在相關部門指導下,對市場進行合理布局,建立切實可行的防火、防盜、衛生、治安、交通等措施和制度;
(九) 協助行政管理部門貫徹、執行有關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 業務經理職責
1、貫徹落實公司的有關指示和規定,加強業務管理,圓滿完成業務任務;
2、研究和制定加強和改進市場管理和服務工作的措施,并組織人員貫徹落實;
3、掌握所有客戶動態,組織重大招商工作;
4、組織業務學習和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能力。
第八條 業務科長職責
1、領導本科人員貫徹落實公司和市場的各項指示、規定,加強業務管理,預防事故和案件;
2、認真落實管理和服務的各項規定,保持市場的穩定和繁榮;
3、加強與客戶的聯系,積極為客戶排憂解難;
4、具體組織收費工作,認真執行審核批準的收費標準;
5、組織開展優化管理、優質服務勞動競賽活動,不斷提高“雙優”標準。
第九條 管理和服務人員職責
1、了解和掌握本區域的基本情況,管理要嚴格,服務要及時;
2、按規定收管理和服務費;
3、正確處理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嚴禁對客戶動粗;
4、提高管理水平,強化服務質量;
5、認真學習業務,提高能力和素質。
第十條 貨位管理
1、市場內一切貨位由市場貨位管理科統一規劃設計、安排使用和調度余缺,任何人不準強占、搶占貨位,嚴禁私自調整貨位,不準干擾市場安排使用貨位;
2、貨位管理要遵循“整體規劃、分區布局、相對固定、有償使用、統一安排”的原則,確保市場內貨位的管理秩序;
3、規劃、布局貨位要遵循優先安排車位,在保證足夠車位的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盡量減少落地貨位;
4、安排貨位要遵循優先安排申請固定有償使用貨位者,然后按照每日車輛進場順序安排;
5、進場交易的客戶首先到貨位管理科登記,領取貨位安排卡,按卡就位。需要固定貨位的客戶,向貨位管理科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批準后給予辦理固定貨位手續,并優先安排貨位;
6、以車輛進入市場的,按車型、貨物品種安排車位,實行劃線管理,車輛擺放整齊、停放到位;
7、嚴厲打擊強占貨位亂收地皮費、欺行霸市、謀取暴利的行為,維護經營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蔬菜業務管理
1、蔬菜市場內所有經營蔬菜的大車、小車、零星人員,凡進場進行蔬菜交易的,按規定收取管理和服務費;
第十二條 水果業務管理
1、水果市場內所有經營水果的大車、小車,凡進入市場水果交易的,按規定收取管理和服務費;
2、一戶一庫經營精品水果的,繳納庫房租賃費和管理費;
3、經營香蕉的繳納庫房租賃費;
4、經營板栗的按規定收取管理和服務費;。
第十三條 糧油調味品業務管理
1、管理人員必須對經營糧油調味品的客戶了如指掌,時刻掌握每個經營戶的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管理人員要積極為經營者搞好服務,適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確保經營戶的穩定;
3、糧油調味品經營戶按月收取管理和服務費。
第十四條 租賃業務管理
1、需租賃庫房的客戶須提出申請,持本人身分證、居住證或暫住證,到市場有關部門登記,簽訂租賃協議;
2、凡經市場批準租賃的庫房,只限于存放貨物或辦公,嚴禁改變庫房使用性質,嚴禁利用庫房從事經營以外的非法活動;
3、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庫房使用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影響使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維修建議,確??蛻粽S梅?;
4、租賃客戶要及時繳納費用,否則市場有權中止租賃協議。
第十五條 綜合服務隊管理
為規范市場秩序,市場對三輪車搬運隊、流動餐車、裝卸隊、加工包裝隊實行統一管理。
1、由市場根據需要確定各服務隊的人數,優選人員;
2、凡自愿從事各服務隊工作的,須持本人身分證等有效證件到市場辦理登記手續,經審查合格后,由市場統一編號,發給標志性服裝,方可進場經營;
3、各服務隊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亮證經營。
第十六條 門票管理
1、接貨客戶出大門時必須交驗門票。
2、驗票人員要按市場規定實施驗票,做到不少收、不漏收、不亂收。
第三章 經銷商管理
第十七條 經銷商準入制度
一、市場業務部負責對申請進入市場交易的經銷商的經營資格進行審查,查驗其證明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立管理檔案,監督經銷商開展合法的經營活動;
二、經銷商進入市場經營要與市場訂立進場經營合同,約定雙方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第十八條 進入市場經營的經銷商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擁有開展規定商品批發業務所必需的最低注冊資金和相應的經營設施;
(三)要有經營批發業務的許可;
(四)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無違法記錄。
第十九條 凡具備上述條件的批發企業、經銷商和生產企業均可向市場提出申請,經市場有關部門批準,方可進場交易。
第二十條 經銷商平等地享有市場章程賦予的權利,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經銷商的義務
經銷商要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行政執法部門和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其義務是:
(一)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
(二)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市場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商品進銷貨臺帳,把好進貨關,杜絕假冒偽劣商品;
(四)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商業道德;
(五)銷售商品要向消費者出具信譽卡和銷貨發票等憑證;
(六)積極處理和消費者的權益糾紛;
(七)發布廣告要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八)對經濟違法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九)不得使用國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的計量器具,不得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偽造計量數據;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行為。
第二十二條 在市場從事商品交易的經銷商,要及時向市場繳納市場管理和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隨意在本市場設立收費項目或對經營者進行各種形式的攤派。
第二十四條 辦理證照、亮證經營規定
1、入場的經銷商要及時領取《營業執照》,并按規定時間到工商機關年檢;
2、經銷商《營業執照》要懸掛在顯著位置,實行亮證經營,亮證服務;
3、禁止無證經營、不亮證(照)經營。
第四章 交易服務管理
第二十五條 市場開展蔬菜、水果、糧油(及其加工品、副產品)、調味品現貨商品及其他農副產品的交易。
第二十六條 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日,日具體交易時間由市場根據季節變化確定。
第二十七條 市場的交易分為場內交易和計算機網絡交易。場內交易是在市場交易區內進行的交易,包括協商交易、競價交易、組合交易和約定交易等;網絡交易是通過計算機網絡交易系統進行的交易,包括選擇交易、協商交易、競價交易等。
第二十八條 市場的交易活動必須按照市場確定的交易方式進行。
第二十九條 市場的交易價格由供求關系決定,不得有不正當的價格行為。
第三十條 經銷商要按照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市場內進行交易。
第三十一條 本市場內的交易禁止下列行為:
(一)蓄意串通,制造虛假供求和價格;
(二)故意捏造或散布虛假的、容易使人誤解的信息;
(三)以操縱市場為目的,連續抬價或壓價買入或賣出同一種商品;
(四)以其他直接或間接方式,操縱或擾亂市場交易秩序。
第三十二條 投訴管理制度
一、市場督查科負責受理客戶投訴,投訴電話是0351-6081392。
二、各類投訴的處理辦法:
1、投訴質量問題的交質檢中心檢驗,確屬腐爛變質或不合格產品,應予查扣,并對該經銷商的同類產品做出進一步的處理,對投訴者按規定賠償;
2、投訴量的問題由經復秤后確屬缺斤短兩的,按缺一賠十的規定,由督查科督促該經銷賠償。
三、凡客戶的投訴要熱情接待,積極處理。
第三十三條 先行賠償制度
所有入場交易的經銷要向市場繳納一定數額的預賠保證金,當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經有關部門依法確認后,如果屬于經營者的責任,由市場從預賠保證金中先行支取一定數額的賠償金賠償給消費者,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第三十四條 計量管理制度:
1、凡入場的計量器具必須落實首檢制度,計量器具沒有經過檢驗的不得入場經營;
2、市場要配合檢驗單位對經營者的計量器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驗,合格的發給合格證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清理;
3、經銷商司量人員由市場統一管理,每年組織一次培訓,佩戴統一標志,規范司量行為。
第五章 代理批發
第三十五條 經銷商進行代理批發業務必須遵守代理規則和有關細則。
第三十六條 市場對經銷商負責,代理者對被代理者負責。
第三十七條 代理者可向被代理者收取手續費。
第三十八條 市場有權對代理業務進行檢查監督,保護被代理者的利益。
第三十九條 被代理者可以自由選擇代理者,代理條件由代理雙方本著公正、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并簽訂代理協議。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 市場必須積極、嚴謹、高效地為經營者服務。
第四十一條 市場工作人員必須主持公道、清正廉潔,不得參與場內的交易活動。對于循私舞弊、違法亂紀者,按工作人員守則的有關條款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照干部、職工管理權限和有關法律、法規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四十一條 市場有權監督經銷商的交易行為;有權按有關規定、章程和細則對違章、違紀行為進行處罰。
第四十二條 經銷商不嚴格履行商品批發合同所規定各項條款產生的糾紛,首先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市場依法予以調解。
第四十三條 市場通過下列工作行使監督、處罰的職責:
(一)聽取經銷商申訴;
(二)受理對經銷商不正當行為的指控;
(三)調查經銷商交易、財務狀況,檢查帳冊、文件和原始記錄;
(四)以書面形式通知經銷商停止或糾正不正當行為。
第四十四條 下列行為是本市場禁止的行為:
1、妨礙本市場工作人員履行職責;
2、惡意拖欠應繳納的各種款項;
3、詆毀本市場聲譽,破壞本市場財產;
4、欺行霸市,擾亂市場;
5、其他違反本市場的不良行為。
第四十五條 對違反本市場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法規的經銷商,本市場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暫停交易、取消資格等處罰
第七章 經營管理制度、規定
第四十六條 市場按以下功能分區進行布局:
1、交易區:買賣雙方進行農產品交易的功能區。按不同商品品種和不同交易方式分行劃市,批發和零售分區交易。
2、管理區:進行市場管理、監控、商品檢測、結算處理、信息處理的功能區。
3、倉儲加工配送區:農產品儲存、冷藏以及加工、包裝、配送的功能區。
4、服務區:為市場活動提供商務辦公以及生活服務的功能區。
第四十七條 商品準入管理制度
一、市場設立質量安全管理科和檢測中心,負責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查證、登記備案、抽檢和清退等監督管理。
二、入市的農產品應符合《食品衛生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進入專區銷售的農產品應是經有關部門批準和授權的機構認證或認定的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
三、經銷商要按照要求建立進銷貨臺帳,進貨時要認真查驗商品質量,嚴把進貨關,對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商品堅決不準上市,確保購進農產品質量合格。
第四十八條 商品質量購銷登記制度
一、經銷商在運銷農產品時,必須查驗索取商品生產者和供貨商的有關證照、生產經營許可證或檢驗憑證或衛生許可證、每批次商品合格證或檢驗檢疫證書及進貨票據;
二、對入市交易的商品索證、索票,經銷商對主要的交易商品建立交易檔案;
三、對每批商品的外觀、包裝和標識進行查驗,對質量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入場商品應外觀清潔,并堆放整齊。
第四十九條 商品質量抽檢制度
一、每天由市場檢測中心負責對場內交易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抽檢。對蔬菜、水果中有機磷類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進行快速檢測,建立臺帳記錄;對肉類產品水分含量和瘦肉精進行檢測,建立臺帳記錄;對水產品甲醛含量進行檢測,建立臺帳記錄;
二、用廣播和網絡對抽檢結果進行公示;
三、實行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管。由市場檢測中心對公示情況存檔,對連續三次被抽檢合格的農產品,將減少對其經銷商的檢測次數;經檢測發現不合格的農產品,則將其經銷商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第五十條 不合格商品清退制度
無廠名、廠址和產品名稱的“三無”產品;市場巡查中發現的過期、變質商品,經抽檢質量安全不合格的農產品要停止交易,并依照經銷商進場經營合同或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清退處理。
第五十一條 市場信息服務制度
市場內設立發布交易信息的電子屏幕,公布當日成交價格、數量信息以及違規經銷商的行為和處理結果等;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單位、個人提供以下項目的服務:
1.發布即時市場行情,為消費者提供價格信息;
2.為交易雙方提供最新市場動態快訊及分析報告等;
3.通過信息收集發布系統和網上交易系統實現產銷信息的溝通,以價格形成、利益導向機制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第五十二條 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1、市場的消防、治安工作主要由保安隊負責;
2、消防、治安管理實行市場管理與客戶管理相結合、保安隊管理與公安人員管理相配合的原則,形成共防、共治、共打的良好局面;
3、保安隊要建立健全防火、防盜的制度措施,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責任制,對多發的盜貨、盜車等案件要堅決整治;
4、經銷商要加強防盜措施,貨物進場要有專人看管,夜間將貨物入庫,入不了庫的要捆包結實并留人照看,發生被盜要及時向治安辦報案,并積極配合治安人員破案;
5、市場內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煙;要嚴格落實市場、經銷商消防責任制,積極抓好消防人員培訓,完善消防器材使其始終保持良好狀態,一旦有火情隱患能及時消除,確保市場的消防安全;
6、保安負責每周進行一次安全例行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對違規違章者集中進行幫助教育;
7、保安隊要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強化服務意識,做到紀律嚴、作風硬、形象好、服務熱情周到,完成任務圓滿。
第五十三條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市場衛生由清潔隊負責管理和清潔,其他工作人員配合共同搞好管理;
2、進場經營的客戶對生產的垃圾要裝入垃圾筐,不準隨意亂扔,冰塊要倒入市場外的河渠內;每個攤點在貨物售完離開時要將售貨周圍打掃干凈,自覺將垃圾拉走;
3、市場固定客戶、庫房用戶要對門前衛生實行責任制,保持門前干凈衛生;
4、清潔隊實行劃片分工,責任到人,在搞好監督檢查的同時,搞好清潔工作。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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